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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嚴法師說:開快車,拼的過的話,只會比平常早五分鐘回家;
          拼不過的話,可能要晚七天回家。

 

不過我騎慢車,也差點晚七天回家是什麼回事!

星期日中午高中同學會,好不容易約定的地點是新莊,
終於可以自己騎車赴約了。

雖然已經遲到十分鐘,但我還是悠閒地去郵局領錢、去中油加油…
但在騎到離簡餐廳走路不到十步的距離,我被一台沒長眼睛的小黃撞飛了= =
旁邊這麼大的路,幹麼來撞我阿?
而且距離餐廳很近,我更沒理由加速騎車阿!

女駕駛一下車,就開始罵我幹麼騎這麼快!(並且主動的把我倒在地上的車遷到旁邊,想要湮滅痕跡。嚇到無力的我只有吼叫告訴他不要動我的車)
平常的話我是不清楚,但這次我可以很堅定的告訴他你才開得快吧!
我開始拿電話報警,其實腦中已經半片空白了,手無盡的發抖…
她才開始求我:不要報警,我們開小黃的賺沒很多錢,還告訴我車裡面有兩位客人等等的。
等我報完警,她一邊道歉,一邊把我強拉近他的車,說要帶我去看醫生!
多可怕阿!誰要上她的車,我的腎上腺素一直強力的拒絕她的拉扯!

後來,連續劇的橋段來了:一邊跪地,一邊拜我,告訴我她可憐的家境,很多小小孩要養…
這讓我想起以前在全聯打工時,跟那個被抓到的小偷慣犯說得話一模一樣!
後來才告訴我,那車子是她丈夫的,他自己沒牌,這樣會被罰很多錢,還會被吊銷執照…
不過,我還是請她等警察來再說!

結果,她見狀不利,藉口要把車移到旁邊(我也嚴厲拒絕她不能這麼做),果然最後還是逃亡了。
幸好我有記住他的車牌!

(待續…我累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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